中国第三届“俱乐部”杯帆船挑战赛
航行细则
2007年10月2日至7日
1 规则
1.1 本次赛事受下述规则条例约束;
1.2 本赛事执行<<2005-2008国际帆船竞赛规则> (RRS);
1.3 本航行细则更改的部分除外;
1.4 本航行细则及其之后的补充更改;
1.5 不得向水中丢弃垃圾.杂物;
2 报到与资格:
2.1 参赛选手必须符合本次赛事<<竞赛规则>>及有关通知。
2.2 参赛选手请于10月1日至2日到竞赛委员会(RC)报到。
3 赛事日程与竞赛项目:
3.1 日程安排
10月1日 报到、训练
10月2日 报到、训练
10月3日 比赛 13:30发预告
10月4日 比赛13:30发预告
10月5日 比赛 13:30发预告
10月6日 比赛 13:30发预告
10月7日 机动日
3.2 航线赛最多11轮,但不少于3轮。若只完成3轮全部列入记分成绩,完成4轮—8轮竞赛均去掉1轮最差成绩列入记分成绩。
3.3 完成9轮—11轮竞赛,均去掉2轮最差成绩列入记分成绩。
3.4 航线赛每天最多进行4轮,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5 到达终点后的帆船应尽快返回起航区继续准备下一轮竞赛。
3.6 起点裁判船上展示AP旗若干时间后发出下一轮竞赛的预告信号,运动员不得以两轮间隔时间长短或自身器材等原因没能起航而向委员会提出抗议。
3.7 最后一个竞赛日最多进行2轮竞赛。
3.8 补充规则;
3.8.1 竞赛中采用团体战术或起航时故意干扰他人、故意违反规则影响他人、比赛中对它船使用粗鲁语言及手势,仲裁展示红旗.呼唤其船号,并做出以下处罚:第一次立即退出竞赛,并记DNE。
3.8.2 第二触犯3.7条规则者,取消所有竞赛成绩,无需审理。
4 器材与丈量
4.1 大会提供统一器材,以每天赛前抽签决定。
4.2 参赛队不得以所抽得赛船不好为由对比赛委员会提出异议。
5 运动员通知:
5.1 运动员通知每天发布在赛场海边公告栏及会务指定酒店大堂标志牌上。
6 比赛开赛限制
6.1 组委会将根据当日天气情况发布比赛信息,并根据气象条件宣布比赛开始及终止。
7 竞赛航线及标志;
7.1 航线;
7.1.1 级别旗无数字旗,航线为:起航1—4--终点
7.1.2 级别旗加数字旗1,航线为:起航1—4—1—4--终点
7.1.3 级别旗加数字2,航线为:起航1—4—1—4—1—4--终点
7.1.4 图表详见附录;
7.1.5 1标 4标均为黄色拄型浮标,如标志损坏或移位,将在裁判船上升代标旗M旗并伴随连续音响,如不能及时到位,则放弃该轮竞赛。
7.1.6 竞赛级别旗:白底红字 Ft
8 起航;
8.1 起航线:起航裁判船红旗与左侧浮标红色旗杆的连线.
8.2 起航方法;
5分钟升级别旗,场地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4分钟升准备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1分钟降准备旗场地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8.3 起航信号发出后4分钟,该级别尚未起航的记为DNS。
9 终点;
9.1 终点裁判船上的蓝旗与左侧蓝旗旗杆的连线为终点线。
10 惩罚方法
10.1 本次比赛采用现场判决。
10.2 根据RRS31和44.1做处罚解脱。
11 安全条例:
11.1 参赛运动员在水上必须穿有足够浮力的救生衣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否则将取消该选手竞赛资格。
11.2 未下水的运动员应在起航前通知竞赛委员会,否则将被RC直接在该选手已获得的最好一轮成绩加5分处罚。
12 竞赛工作船标识
12.1 仲裁船 J旗
12.2 裁判船 RC旗
12.3 救生船 红+字旗
13 责任声明;
13.1 参赛选手应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13.2 赛事组织者不承担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因参赛而导致的任何人身,财产,器材等受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
14 缩写代码;
RC 竞赛委员会
RRS国际帆船竞赛规则.
DNE不得扣除分数中的取消资格记录
DNS 未启航
2007年俱乐部杯帆船赛竞赛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