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和海外贸易发达到什么地步,按照现在普遍公认的估计,当时整个世界开采的白银的一半都通过海洋贸易流入了中国(而且这还是相当保守的估计)。《晚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戈迪尼奥将晚明时期的中国形容为一个‘吸泵’,形象而具体地说明了中国吸纳了全球的白银。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这么多的白银,是用中国的商品交换而来的,因此晚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海外贸易的发展,过去显然是低估了,应该重新给以评价”,这一论断最好印证就是前面提到的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通过一系列的海战和吞并,郑芝龙在明朝官方的支持下发展成为拥有三千多艘海洋贸易船只,超级庞大的海上贸易集团。根据当时书籍记载,当时郑芝龙集团势力已经达到“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和郑芝龙集团竞争,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贸易上,都是如此。德国学者Aldree he wiltn说“他除靠那一项强暴的营业税收(每舶例入二千金),又靠本身的投机生意,而终于积攒起一笔莫大资产,他的船只计有三千,他令其船主们巡航到暹罗、马尼拉、马六甲等地,就豪华以及财富而论,他凌驾在他君主之上”。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些方面看看这个中国的海上集团当时强大富裕到什么地步。《明末中国的私人海上贸易》中说“崇祯元年,台湾荷兰长官与郑芝龙订立为期三年的购货合同,议定郑芝龙每年向荷兰交付生丝一千四百担,糖五千担,糖姜一千担,绢绫五千担,荷兰人支付29万9700元,这项合同后因荷兰东印度公司缺乏现金作罢。”这一桩生意的作罢足以说明中国南方经济作物出口量之大,当时中国沿海私人经济规模有多庞大。